越南:跨国洗钱团伙2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越通社河内——5月15日,河内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跨国洗钱团伙中的21名被告人。其中,河内人民检察院以“诈骗公民财产罪”(根据《刑法》第174条第4款a点的规定)对14名被告人提起诉讼,以“洗钱罪”对7名被告人提起诉讼(根据刑法第 324 条第 3 款 a 点的规定)。其中,多名被告人是Jib***国际犯罪团伙的“成员”,如7**pay部门(隶属于Jib***)财务组副组长墨平兴以及账户录入组多名人员。
 

经调查后,公安机关得出结论,挪用阮氏L女士钱财(总共近200亿越盾)的诈骗分子相互勾结,雇佣7**pay部门进行洗钱。7**pay部门为诈骗分子提供银行账户,指示阮氏L女士转账,然后挪用她的金钱。

从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1月9日,调查机关暂时拘留了墨平兴和 7**pay部门的多名其他人员。调查机关称,这些对象充当了诈骗团伙的共犯,挪用了阮氏L女士的钱财,让其他相关对象帮他们洗钱。

调查后,公安机关认定Jib***公司是为赌博应用程序或诈骗分子进行洗钱的犯罪组织。该公司总部位于柬埔寨首都金边俄罗斯联邦街星城大厦。

调查机关确认了阮氏L女士被挪用的资金流向后,认定潘文明(1978年,生于胡志明市)是诈骗与挪用资金的犯罪团伙的洗钱焦点之一。潘文明成立了明福制造、加工、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外汇贸易。

从2020年起,潘文明开始通过接受越盾的形势进行洗钱。在此案件中,他洗钱金额超100亿越盾。潘文明及其同伙的行为犯有越南刑法第324条第3款a点规定的“洗钱罪”。

预计,庭审时间会持续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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