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批准交易加密货币

据柬媒消息,12月27日,柬埔寨国家银行签发《决议》,批准银行、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提供商和法人实体申请加密货币交易的许可证。

据《决议》第三条规定,加密资产 (Cryptoassets) 是指使用密码学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或类似技术的数字价值单位。加密资产可以交易、转让和用于支付、投资或通过数字获取商品和服务。

加密资产风险(Cryptoassets exposure)是指资产负债表内外可能带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或流动性风险的加密资产数量。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是指为客户提供服务或交易任何加密资产的法人实体,例如 (a) 将加密资产转换为货币或其他类型的加密资产 ;(b) 转让加密资产;(c) 维护或管理加密资产。

电子钱包(E-wallet)是指可以在电脑、手机等软件应用程序中提前存入金钱或其他价值单位的账户,能够在线交易并记录交易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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