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皖江晚报》第三版以《动动手指,完成点赞、关注等任务后即可返现……两名被告人赴柬埔寨实施诈骗获刑》为题,报道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两名被告人出境至柬埔寨参加诈骗犯罪集团实施刷单诈骗获刑案件的相关情况。
操作简单,没有门槛,足不出户,在家刷单、给短视频点赞就能轻松赚钱!这样的工作,您心动吗?您若信以为真,便落入了诈骗分子的圈套。近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相关案件,两名被告人出境至柬埔寨参加诈骗犯罪集团实施刷单诈骗获刑。
2021年至2022年,被告人林某、赵某出境至柬埔寨参加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架构严密,层级分明,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其中负责实施诈骗的小组由3人分别扮演“导师”“助理”“炒群”角色。“炒群”负责在QQ、企业微信等群内对诈骗APP进行推广,以完成抖音点赞、关注等任务后返现为诱饵,引诱被害人下载、注册并添加“助理”的账号。“助理”负责带被害人在APP内做小额返现及“首存”任务(充值人民币99元)。“导师”负责引导被害人在APP内继续做“二存”“三存”等充值任务,先期会给被害人返现,后期停止返现,并以被害人操作失误、修补信用分等理由要求被害人不断膨胀充值,以此达到诈骗的目的。
被告人林某、赵某加入后均充当“炒群”角色,其中林某参与实施诈骗26起,诈骗458万余元,非法获利1.3万余元。赵某参与24起,诈骗453万余元,非法获利5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参加诈骗集团,多次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分别判处林某、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一个月,并处相应罚金。马鞍山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转载请注明出处华人站华人新闻,华人中文网 » 前往柬埔寨实施诈骗,两名中国人回国后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