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该煤矿第二次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通报处罚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黄陵县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该煤矿半年来第二次被通报处罚。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责令黄陵县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的公告》显示,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黄陵县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安全监察时,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责令黄陵县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

而这也是半年内该煤矿第二次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通报处罚。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显示,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开展全系统各环节重点监察执法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10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对黄陵县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全系统各环节重点监察执法。监察活动开始前,监察组认真对矿井进行了风险分析研判,制定了检查方案,并向煤矿传达了近期各级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听取了矿井基本情况和近期工作汇报,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参与监察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强调了廉政纪律。

监察组对矿井证照、机构人员、生产布局、隐患排查治理、“一通三防”、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驻矿安监员履职等内容进行了分工检查,对查处的问题隐患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扎实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好全员岗位责任制,强化重大风险分析研判,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尽快完成矿井通风系统优化,确保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符合规定;四是加快瓦斯抽采系统管路更换工作,尽快恢复瓦斯抽放系统,提升矿井瓦斯防治能力;五是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重点查清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老窑采空区分布、有害气体浓度、积水范围、涌水来源、水量等,查清关闭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编号、不良钻孔等,认真编制高质量普查治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治理措施。

此外,根据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显示,2022年3月9日该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黄陵县南川一号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矿风井口位于店头镇石牛沟内公路右侧,风井口下方公路边露天堆放有大约二十方沙石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污染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被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

转载请注明出处华人站华人新闻,华人中文网 » 半年内该煤矿第二次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通报处罚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