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设大本营搞电诈,36名中国籍男女被控诈骗


 

36名中国籍男女涉嫌在马来西亚设立“大本营”,通过电话诈骗引诱中国公民投资于虚构的投资计划,2日被控诈骗罪。

根据马来西亚星洲网报道,这批被告年龄介于22岁至39岁之间,其中五人为女性。他们被控于8月21日下午约3点半在波德申丹绒花园民宅内犯下有关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引诱移交财务),并可依照同一法典第120B(2) 条文受到处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六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2日被押往波德申法庭面控,由于他们都不懂马来语和英语,不明白控状,因此,法庭将安排华语翻译员,并展延择定本月12日过堂。

在庭上,被告代表律师曾凯斌申请让被告保释,并指他们已被扣留13天,希望能够保释在外候审。

主控官莫哈末阿兹里菲副检察司反对,指被告为中国籍,存在潜逃风险。此外,他们仍需接受移民局进一步的调查。

 

他向法庭提呈由中国大使馆发出的信函,内容指中方因接获多名受害者报案坠入诈骗圈套,因此,中方已在8月25日将36名被告护照吊销,等待将他们引渡回国调查。

 

他说,这项电话诈骗的目标对象几乎都是中国公民,受害者主要是中国人。

 

他在庭上提出四个条件,分别为必须由两名马国人作为担保人、必须拥有效证件、需要有马来西亚住址及护照,被告必须符合条件,才得以在来临本月12日过堂时获准担保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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