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元洗钱案,又一名持柬埔寨国籍被告认罪,约九成财产被充公!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新加坡30亿元洗钱案被告陈清远于5月23日认罪,在认罪后其被判入狱15个月,约九成资产在下判后被充公,他是本案第七名认罪的被告。

柬埔寨籍的被告陈清远(34岁)共面对10项控状,包括四项违反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两项伪造、两项伪造证件当真证件使用,以及两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

陈清远只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目前,涉及新加坡30亿洗钱案中,共有七名被告被判刑。 

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13个月,两人已在本地服刑完毕,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 

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14个月,张瑞金(45岁)则被判坐牢15个月。

王水明(43岁)也在5月14日被判入狱13个月又六周。

林宝英(44岁)在5月21日被加控七项罪名,她在庭上表示有意认罪,其也将很快被判刑。

另一名被告苏剑锋(36岁)是目前唯一尚未表态的被告,他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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