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刑警逮捕一名涉嫌挪用近8万美元公款的嫌犯,并移交初级法院依法审理


据柬媒消息,3月28日上午,金边刑警逮捕一名涉嫌挪用近8万美元公款的嫌犯,并移交初级法院依法审理。

据悉,嫌犯名为明高沙,男,39岁,是一家油漆公司的业务员,住在茶胶省森隆县。

受害公司描述,上述嫌犯于2017年4月份入职业务员岗位,负责在实居省、马德望省、磅清扬省、菩萨省和卜迭棉芷省跑业务和收费,月薪420美元。工作期间,嫌犯利用职务之便挪用79680美元的公款。

目前,嫌犯已被移交金边市初级法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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