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柬埔寨内政部发言人乔速帕指出,2月28日,警方接到4起举报案件,涉及6名外国人。
警方通过调查,找到1名中国人和5名越南人。经过询问和调查,这几人并非涉嫌被非法拘禁或者被使用酷刑,他们只是想要离职回国,才举报的。
乔速帕表示,截至2月28日,警方已经接到1289起举报案,涉及3047人。其中,警方已经初步调查了1205起,结案407起,找到1855人,逮捕144人。
此外,有5家公司被关,以及被要求停业和正在接受调查的公司共4家。
关于外国人报警求助并且被解救的案件,原因基本都差不多,大部分人是想辞职不成,才报警求助的。
对此,不少人还是很有疑惑的,既然不是非法拘禁,为何不能辞职?想要辞职还得官方介入才行?
这些被解救出来的人,一般都要先被送到移民局,然后再被遣返回国,不但耗时还耗美金。
也有人表示:可能官方与普通人对于非法拘禁的概念理解不同。就大多数人的理解而言,你限制我的自由,不允许我辞职,只能在公司范围内工作、生活,不允许踏出大门一步,那么,就算非法拘禁。而官方的定义这或许就只是普通的“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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