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nhandan报道信息,7月7日,越南广宁省民事判决执行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240箱香烟,共计15,396支外国产走私香烟进行集中销毁。这批香烟是一起“禁品买卖与运输”案件中的涉案物品,相关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河内上诉法庭及广宁省人民法院的裁决执行。
主要涉案人员,是1983年出生的阮维海(音译)。据最高人民法院河内上诉法庭判决书披露,4月25日,阮维海受一名外国货主(身份不详)委托,在芒街市和下龙市区域,将34,560包外国品牌走私香烟非法销售给黄氏水。
而这,只是冰山一角。早在3月,黄氏水就曾从阮维海处购入3,240包外国品牌香烟,从阮文水处购入2,000包,另从不明身份人员处购入4,400包。好在,这批香烟尚未流入市场即被查获,未造成更大影响。
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阮维海当时担任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所有者吴氏云(1961年出生)竟允许他使用公司获得的临时进口再出口经营许可,在芒街市从事保税仓储模式下的香烟临时进口再出口业务,利润则上缴公司。
换句话说,合法的经营资质,被当成了非法牟利的掩护。
阮维海在供述中坦言:完成向国外出口香烟的手续后,部分货物无法全部出口,便积压下来。于是,他瞅准时机,将剩余货物走私进入越南境内。
目前,除涉案香烟外,相关手机及配套SIM卡已全部没收并上缴国库。销毁工作严格依照越南法律规定进行,程序规范、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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