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tuoitre报道,2025年12月22日下午,越南岘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宝渊(Trần Bảo Uyên,63岁,岘港市山茶坊人)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陈宝渊残忍杀害了其妻子Tr.女士(41岁),并在事后进行了分尸抛海的恶性犯罪行为。
据岘港市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公布的起诉书所述,2025年2月6日早晨约6点30分,陈宝渊在送孩子上学后回家,购买了早餐给家人和雇工。
早餐后,继子和雇工离家外出工作,此时家中只剩下陈宝渊、其妻子Tr.女士、二人所生的孩子以及陈宝渊瘫痪在床的亲生母亲。
当日上午约8点40分,Tr.女士对陈宝渊说:“等下我要和河内的老同学一起去旅游散心。”陈宝渊回应:“正工作着旅什么游?”其妻子Tr.女士说:“我的事你别管,你难道还要限制我?”
听闻此言,陈宝渊心生怒火,与妻子发生争执。争吵过程中,陈宝渊用右手攻击妻子头部,将其推倒在厨房地板上。妻子头部撞击桌角导致严重受伤,大量出血。见妻子重伤呻吟,陈宝渊竟拿起木杵多次击打妻子身体,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
在意识到妻子已经死亡后,为掩盖杀人罪行,陈宝渊将Tr.女士的尸体拖入卫生间进行分尸。
随后,在观察四周无人后,陈宝渊将尸块用摩托车运至住所附近的灌木丛中藏匿,之后返回家中更换衣物。当日下午约14时17分,陈宝渊返回藏匿地点,将尸块搬上小船,运至岘港市仙沙海域(biển Tiên Sa)抛入海中,同时丢弃了作案所用的刀和木杵。
四天后,原广南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现为岘港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接到报案,在宁成县海滩发现一具女性遗体(无头无腿),随即展开调查,并确认该遗体属于陈宝渊的妻子Tr.女士。
2025年2月16日,宁顺省公安厅接到报案,在宁海县海岸发现一具从腰部至腿部的女性遗体,已腐烂。宁顺省公安确认该遗体同属陈宝渊妻子Tr.女士,遂将全部案卷材料移交广南省警方。
庭审中,被告人陈宝渊对其全部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多次哭泣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经法庭询问,被害人家属代表未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但就刑事责任部分,请求法庭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法庭认定,本案是一起性质特别严重的犯罪,被告人陈宝渊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仅因琐事矛盾便对妻子痛下杀手。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审判委员会最终宣判,被告人陈宝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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