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加密货币投资诈骗案,7名中国籍男子全否认有罪


 

以森林城市为基地,涉嫌以加密货币投资为幌子进行诈骗的“呼叫中心”遭警方捣破,7名中国籍男子今日被控上庭,但全员否认有罪。

7名被告今早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并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

7名被告年龄介于22至33岁,分别为洪伟贤(25岁)、周福(22岁)、陈陆(23岁)、袁树平(29岁)、李毅及王腾飞(皆30岁),以及陈小嘉(33岁),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出,7人被控于10月1日,中午12时许,在森林城市两间公寓单位内串谋他人进行加密货币投资诈骗,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及第120B条文(刑事串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袁树平、李毅、王腾飞及陈小嘉的代表律师林廷杰(译音)求情时指出,4人皆在本地从事电工工作,其中王腾飞育有一名女儿,因此要求推事订下合理的保释条件。

 

另外3名被告洪伟贤、周福及陈陆的代表律师彭荣通(译音)求情时透露,3人皆为学生,盼获准以最低保释金保释。

 

推事阿蒂法最终批准7人各以7000令吉及两名马来西亚人担保保释,案件展延至11月11日过堂及提呈文件。

 

此案由副检察司莎拉茜蒂艾莎主控。

 

另一方面,洪伟贤、周福及陈陆于本月2日因涉嫌非法入境,在新山第二及第三推事庭被控,3人皆否认有罪,惟仅洪伟贤获准保释。

 

控状指出,3人被控于10月1日,中午12时许,在森林城市一间公寓内被发现未持有合法入境准证,上述行为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无有效入境准证),并可在同一法令第6(3)条文下同读。

 

第三推事庭推事阿蒂法批准洪伟贤以9000令吉及两名马来西亚人担保保释,案件展延至11月11日过堂,并提呈护照等相关文件。

 

在第二推事庭面控的周福及陈陆,推事A.莎米妮拒绝批准两人保释,案件展延至11月2日过堂,以确认两人是否涉及非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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