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医生杀害妻儿案,他被控四罪!谋杀妻儿、毁灭证据、阻差办公...


 

去年尾本地发生骇人的华裔母子双尸命案,36岁母亲被发现颈部有割伤痕迹,4岁儿子则被发现脸部呈现瘀青,双双卧尸家中,33岁华裔医生丈夫已被警方逮捕,于16日被控谋杀罪。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15日下午发文告指出,去年12月31日上午约8时20分,在新山拿督翁镇(Bandar Dato Onn)发生一起双尸命案。

他说,死者为一名36岁本地女子,职业为会计,现场发现其颈部有割伤痕迹;其4岁的儿子则被发现脸部呈现瘀青,疑似遭到捂压。

他指出,母子两人当场被证实死亡,遗体随后送往新山班兰医院解剖。

他说,法医解剖报告显示,女子的死因为“与窒息有关的死亡”(Asphyxia Related Death),男童的死因为“捂压致死”(Smothering),警方相信两宗死亡均涉及刑事成分。

 

拉哈曼指出,警方进一步调查后于今年1月3日展开行动,由柔佛州警察总部D9特别调查组联合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逮捕一名33岁的本地华裔男子。

 

他说,嫌犯为医生,也是女死者的丈夫。警方同时起获多项证物协助调查,包括一把刀刃及一个枕头连枕套。

 

16日,该案件涉嫌杀害妻儿的34岁华裔医生,在重案组警员押送到法庭面对4项控状,包括两项谋杀妻儿罪,以及毁灭证据和妨碍公务员办公。

 

现年34岁的被告谢东鸿,其职业是医生。16日上午他由全副武装的柔佛州警察总部重案组D9警员押送到新山第一推事庭至第三推事庭,被控于去年尾谋杀当时36岁的妻子潘丽玲和当时年仅4岁的儿子谢奕兴。(人名皆译音)

 

他双手被铐上手铐,也没有戴口罩,看出起神情眉头紧锁,稍微低头但并没有刻意媒体摄影镜头。

 

被告先被带往新山第三推事庭,面对谋杀妻子的控状。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30日晚上9时50分至10时30分之间,在新山拿督翁镇柏吉拉南11/12路(Jalan Perjiranan 11/12 )的住宅谋杀妻子潘丽玲,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被判有罪,可被判绞刑或坐牢不少过30年或最高40年,以及不少过12下鞭笞。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31日上午约8时10分,在同个地点擅自改变另一死者谢奕兴的遗体位置,蓄意妨碍警方进行调查,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坐牢两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完控状后,否认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罪行。

 

此案承审推事为阿蒂法,主控官为莎拉茜蒂副检察司。

 

被告接着被带往第二推事庭,面对谋杀儿子的罪状。他被控于去年12月30日晚上9时50分至10时34分之间在同一地点,谋杀儿子谢奕兴,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此案承审推事为莎米妮,主控官为努鲁法蒂哈副检察司。

 

案后销毁妻子假指甲

 

被告也被控上第一推事庭,面对毁灭证据的罪行。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30日晚上约9时50分至10时30分之间,谋杀妻子潘丽玲后销毁妻子的假指甲,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触犯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罪证)。

 

被告也否认上述毁灭犯罪证据罪行。

 

此案承审推事为娜比拉,主控官为茜蒂艾霞副检察司。

 

基于被告涉及谋杀案,推事不给予被告保释,择订所有案件展至3月17日过堂,以提交验尸报告、化学报告,以及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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