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人都是老挝本国公民,都因非法持有并交易毒品而被捕,12人被处于2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于相应的罚金。
2024年11月19日,万象省人民法院对12名被告人案件作出判决:
1、Kensi,男,37岁,工人,万荣县帕通村人,于2023年12月29日因涉嫌销售毒品160粒而被拘留,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款 10,000,000 基普。
2、Ni,男,23岁,农民,蓬洪县班坎村人,因涉嫌销售毒品397粒,被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8,000,000基普。
3、Khun,男,40岁,农民,于2023年6月8日被拘留,Bobby,男,二人于2023年8月3日被拘留。二人均住蓬洪县蓬甸村,涉嫌出售35粒冰毒。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他们每人5年监禁,并各处罚金10,000,000基普。
4、Nony ,男,农民,于2023年7月18日被拘留,涉嫌贩卖出售毒品 2,000 粒。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000,000 基普。
5、Anu,男,工人,21岁,于2023年5月10日被拘留,涉嫌出售197粒毒品。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其5年监禁并罚款10,000,000基普。
6、 Kiad kiangkai ,男,43岁,农民,于2023年7月20日因持有毒品165粒被拘留,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于罚款 10,000,000 基普。
7、Vieng Tui,男,36岁,农民,于2023年9月26日被拘留,罪名:持有11粒毒品。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000基普。
8、Bobby,男,34岁,农民,于2023年7月20日被捕,因持有6粒毒品,被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000 基普。
9、Sai yan,男,30岁,农民,于2023年12月12日被拘留,罪名是持有52粒药丸,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并罚款 10,000,000 基普。
10、Pei Mon ,男,41 岁,农民,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被拘留,罪名是持有 18 粒疯药;Leh ,男,33 岁,农民,被控持有 23 粒疯药。万象省人民法院判处每人2年监禁并各处罚金10,000,000基普。
法条链接→
根据老挝《刑法》第314、315、316条条款规定,通过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进行毒品生产、加工、贸易、分销、运输、持有、进出口的个人超过以下数量将被判处死刑:
1、海洛因、吗啡或可卡因超过 500 克以上的;
2、冰毒、疯药超过3千克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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