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雇用8名非法外劳,一名外籍餐厅经理被控上庭,遭罚款4万令吉、被撤销准证、被列入黑名单,以及被遣返回来源国。
槟州移民局今日在官方脸书贴文,指被告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6(1)(d)条文,而被法官判处罚款4万令吉。
遭被告包庇违反移民法令的8名外籍员工,分别是2名中国男子、1名缅甸男子、4名印尼男子和1名印尼女子,年龄介于30至50岁。
一名外籍餐厅经理和8名外籍非法员工,因违反移民法令,遭法官判处不同的刑罚。
法官也在审讯中,判处2名中国籍员工每人罚款1万令吉,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4)条文(逾期逗留)。
一名印尼籍员工被罚款800令吉,因抵触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违反入境准证条规)。
此外,4名印尼和1名缅甸籍员工,则被判监禁2至4个月,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3)条文(没有合法入境准证)。
槟移民局执法组是于8月期间,拉队到槟岛一家购物商场的餐馆,展开上述突击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