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动70余名同乡赴老挝搞电诈 获利700万 男子获刑13年6个月


 

招募70余名同乡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4年时间非法牟利700余万元。7月17日,记者从阳新县检察院获悉,在检察官的有力指控下,90后阳新籍诈骗公司“高管”谈某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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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某获刑13年6个月。

2018年,在泰国曼谷一间酒吧当DJ的谈某,在与客人的一次闲聊中得知,老挝有家经营网络赌博平台的“共赢公司”正在招募业务员,业务员主要负责“引流”,即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寻觅合适的对象,诱导他们在该网络赌博平台投钱。听说当业务员不仅比DJ轻松,工资还高,谈某很是心动,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谈某回到老家阳新约上了五六个好友,一同登上了去往老挝的飞机。

正式开始工作前,公司有专人对他们进行话术培训。谈某擅长根据不同的目标选用适合的话术,在一群人中表现出众。半年后,公司调整激励机制,谁能拉来更多的人,就能获得更丰厚的提成。谈某想到了自己那些“好说话”的老乡,便开始鼓动老家的亲戚、朋友一起过去“挣钱”。不久后,便有十余人在谈某的安排下前往老挝。

从这时起,谈某正式成为公司的阳新籍“总代理”,负责招揽、管理公司所有阳新籍人员。相比于业务员,他可以另外收取其他同乡“业绩”的30%作为提成。

经查,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被告人谈某作为老挝金三角“共赢公司”、菲律宾马尼拉公司、马来西亚吉隆坡“卓越公司”、老挝金三角“恒荣公司”等4个公司的阳新籍代理,先后招募70余名阳新籍人员以赴境外旅游或偷渡等方式前往境外,利用社交平台,引诱境内居民在虚拟赌博平台上投资押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骗取境内人员巨额财产。期间,谈某非法牟利 700余万元。

2024年7月16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谈某系列案件16名被告人。

另查实,2021年3月,被告人谈某联系境外“蛇头”,组织吴某万、李某平、华某涛(均另案处理)等6人从云南边境偷渡至老挝金三角“恒荣公司”实施跨境电信诈骗活动,偷渡费用及行程均由谈某安排。

阳新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谈某文多次出境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2月8日,谈某文以诈骗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阳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目前,谈某文等人诈骗系列案已到案86人,阳新县检察院向阳新县人民法院起诉13件74人,74人全部认罪认罚,其中26人已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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