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sggp报道信息,8月3日下午,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大规模毒品贩卖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因涉案被判处不同刑期。该案中,执法机关查获超过13公斤各类毒品,这些毒品被伪装在食品袋和电子烟盒内,企图逃避监管。
审判委员会以“非法买卖毒品”罪名,判处被告人范氏艳儿(32岁)和黎德英(26岁)死刑;被告人阮文兴(23岁)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至12年有期徒刑。
据起诉书披露,2024年7月5日晚,胡志明市原第五郡公安巡逻组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黎嘉俊骑摩托车搭载潘成禄,行为可疑。警方依法对二人手机进行检查后,发现多条涉及与范氏艳儿和黎德英进行毒品交易的通讯记录。
随着调查深入,执法机关对相关住所进行搜查,共计查获甲基苯丙胺逾7.5公斤、氯胺酮逾5.3公斤、MDMA(摇头丸)若干粒,以及其他各类混合毒品。同时,现场还缴获手榴弹1枚、枪支1支、子弹若干及用于毒品分装和包装的工具。
在调查过程中,范氏艳儿供述,上述毒品由其统一管理,并交由多名对象负责销售,其中包括本案多名被告人,目的是转卖牟利。
调查还确认,自2024年4月起,艳儿结识一名为阮登念(绰号“栗子”)的男子,并同意为其运送毒品以获取报酬。阿念将艳儿加入名为“下单”的社交群组,用于接收毒品交易指令。
当有买家下单时,阿念将信息发至群组,艳儿及其同伙便将毒品拆分,伪装成盐焗鸡包裹或电子烟盒,随后通过网约车司机配送至买家手中。
起诉书认定,范氏艳儿、黎德英及其他同伙须对涉及甲基苯丙胺、氯胺酮、MDMA等总计超过13公斤毒品的“非法买卖毒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阮登念,调查显示其目前不在当地,尚未确认具体下落,因此暂时无法取得证词以厘清其涉案程度。胡志明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其行为另案处理,将继续核实相关情况,待查明后将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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