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01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批准律政司的申请,向太子集团创办人陈志、财务总监李添(LI Thet)、胡小伟等42人及公司发出限制令,冻结合计约89.3亿港元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物业及上市公司股票。
被冻结的股票涉及三家香港上市公司:致浩达控股(1707.HK)、坤集团(0924.HK)及FSM Holdings(1721.HK)。
据香港01此前报道,陈志涉嫌在柬埔寨经营诈骗园区。法院文件显示,单是陈志一人的被冻结资产已超过63.6亿港元,其中包括22亿港元银行存款、估值约30亿港元的尖沙咀金巴利道68号全幢商厦,以及估值约10亿港元的山顶Mount Nicholson别墅。
报道指陈志持有香港身份证。
股权资料显示,陈志是致浩达及坤集团的大股东,分别持股54.79%及55%;李添则为FSM Holdings的大股东,持股60.23%。
针对上述限制令,三间上市公司于5月14日分别发布公告。各公司董事会均表示,已注意到有传媒刊登相关报道,内容涉及香港高等法院就控股股东的部分资产(包括三家公司若干证券)作出限制令。
董事会澄清,根据目前所得资料,公司及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并非该报道所述法律程序中的答辩人、被告或当事人;公司董事、集团高级管理层及雇员概不涉及该事项,与该事项亦无任何关联。
公告强调,该事项主要涉及陈志的个人资产,而非集团的任何资产、业务或营运。目前该事项对集团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待评估。
董事会确认,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与该事项有关、且构成公司内幕消息而须根据相关条文予以披露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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