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警方当场查获约80名外国公民及越南公民正在组织涉赌活动,参与人员通过筹码结算输赢,并可兑换外币现金,反之亦然。警方在现场查获正在用于涉赌活动的筹码,总价值超80亿越南盾,另从参与人员身上查获近8800万越南盾筹码。
在该娱乐区收银台,警方查获大量外币现金,折合近30亿越南盾,此外,还从保险柜中查获总值近8200万点的筹码,折合超3010亿越南盾。用于涉赌活动。同时,警方扣押了3套电脑主机、4个摄像头录像机、一批涉赌用具及其他多件相关物品和资料。
经调查,该娱乐区域由外籍人员曾华(音译,Zeng Hua,1970年出生)运营管理。同时经营多种业务,包括住宿、卡拉OK、按摩、商场,并以“娱乐俱乐部”名义,经营针对外国人和定居国外的越南公民的涉赌游戏业务。
曾华以娱乐俱乐部为幌子,安装并布置了涉赌工具、电脑、摄像头系统等设备,并雇佣和管理包括外国人和越南公民在内的人员团伙,组织实施涉赌活动。
目前,谅山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66名涉案人员(包括48名外国人和18名越南人)以“组织赌博”和“参与赌博”罪名作出案件起诉和嫌犯起诉的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扩大调查中,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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