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plo报道,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2026年3月12日对由阮平大(音译自越南媒体,下同)为首的非法买卖、运输、储藏80公斤毒品案进行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阮平大、莫永谦、泰维光、阮平兆4人死刑。判处被告人黄美玉、石玉燕薇、阮大义无期徒刑。
被告人范清芳因“非法运输毒品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陈从勇因“非法储藏毒品罪”和“非法买卖毒品罪”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
根据起诉书,2022年11月20日下午,胡志明市公安局毒品犯罪调查警察队(PC04)一个工作组在平盛郡(旧)一处房屋前发现莫永谦和泰维光形迹可疑,随即进行检查。
此时,莫永谦主动交出了藏匿在屋内厨房角落的近43公斤氯胺酮,警方随即对相关地点进行紧急搜查后,结果又查获了大量各类合成毒品,如甲基苯丙胺、摇头丸等。
调查过程确认,从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20日,阮平大接收了2名身份不明的人士,被称为"江"和"杨"的毒品,藏匿在阮平兆位于胡志明市的住所,以便根据"江"和"杨"的要求卖给买家。
每当有买家需要,阮平大就会指示莫永谦和泰维光到阮平兆的住所取毒品交给买家,其中包括陈从勇。
起诉书认定,阮平大及其同伙已根据"江"和"杨"的要求进行了10次毒品交易。被告人阮平大需对80公斤各类毒品负责。
起诉书还指出,被告人黄美玉、范清芳、石玉燕薇和阮大义是朋友关系。
黄美玉认识一名叫"六"的女子(身份不明,与阮平大贩毒团伙相关),该女子委托她到平新郡(旧)接收一个装有毒品的手提箱和一个背包,帮忙藏匿,并承诺支付报酬。
随后,黄美玉打电话要求阮大义去取这个手提箱和背包,带到范清芳和石玉燕薇的出租屋藏匿。
由于是朋友关系,范清芳和石玉燕薇允许黄美玉藏匿一个装有超过14公斤各类毒品的手提箱和一个装有毒品但未确定种类和数量的背包。
2022年11月21日15时,应"六"的要求,黄美玉将这批毒品带回住所准备交给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但尚未运出即被查获。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2026年3月12日一审审理了上述案件,并作出4人死刑、3人无期的判决。
转载请注明出处华人站华人新闻,华人中文网 » 4人死刑、3人无期!越南胡志明市法院作出震憾判决,因触碰了这条“法律红线”!
华人站华人新闻,华人中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