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毒品案宣判:3名中国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


 

3月10日,西港初级法院对一起重大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3名中国籍被告与1名越南籍被告因涉及非法生产和贩卖毒品、洗钱及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1名柬埔寨籍被告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据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4名被告分别为:杜天光(音译),男,25岁,越南籍;以及3名中国籍人员——肖棋宏(音译),男,33岁;张楚玉(音译),女,32岁;唐章伟(音译),男,38岁。法院同时判处上述4人各罚款2亿瑞尔(约5万美元)。

此外,柬埔寨籍被告兴乐塔,男,38岁,因犯有合谋生产和贩卖毒品及洗钱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亿瑞尔(约2万5000美元)。

判决还规定,上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中国籍和越南籍被告,在服刑期满后将被永久禁止进入和居留柬埔寨;其余涉案人员同样被禁止再次入境和在柬埔寨境内居留。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于2024年6月15日在西港市被柬埔寨禁毒警方成功抓获。当时执法人员查获超过50公斤纯毒品及大量毒品前体原料,并缴获两把枪支以及一批用于生产毒品的设备。涉案人员包括中国、越南及柬埔寨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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