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外交部负责受理
根据该命令,外交部将负责受理并签发数字游民签证,适用对象为希望在菲短期停留、通过数字科技从事远程工作,且服务对象或雇主位于菲律宾境外的外国人。
外交部还将会同司法部、旅游部、移民局和税务局等机构,研究具体实施细则,并建立数字游民签证持有者的数据库,以便监管和资料追踪,同时确保符合《2012年数据隐私法》(第10173号共和国法)相关规定。
科普:什么是“数字游民签证”?
“数字游民”是指依赖互联网和数码技术工作的人,不受地理限制,可以边旅行边工作。他们通常较为年轻,收入较高,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因此成为许多国家旅游业争抢的对象。2024年,日本、泰国和马来西亚等国也相继推出了类似签证,争取这类“高收入、低资源占用”的旅居人群。
申请数字游民签证的条件包括:
年满18岁;
无犯罪记录;
能够提供远程工作的相关证明,并具有来自境外的稳定收入;
持有覆盖整个签证期间的有效健康保险;
必须是来自对菲律宾公民同样提供数字游民签证,且菲律宾在该国设有外交机构的国家;
不得对菲律宾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不得在菲律宾境内受雇或从事本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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