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泰媒《曼谷邮报》报道,一名中国男子因非法持有军用级武器、C4炸药、信号干扰设备及其他违禁军事装备,被判处46年监禁。
8月3日,芭堤雅法院对两起案件作出判决,案号分别为黑案 T.45/2569 和红案 T.25/2569。黑案指法院已受理尚在审理中的案件,红案指法院已作出判决的案件。
芭堤雅检察官起诉中国男子孙某(音译,31岁)及另一名被告,罪名涉及非法持有军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等其他军事装备。
据悉,指控源于5月8日警方的一次行动,期间从孙某处查获大量武器和军事装备,包括军用突击步枪、弹药、弹匣、C4高爆炸药、炸弹制造部件、防弹衣、无线电信号干扰器和通讯电台。
庭审中,孙某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第二名被告则否认指控。
对此,法院暂时将第二名被告案件从案卷中移除,并令检察官在15日内重新提起诉讼,同时命令其继续羁押候审。
法院认定孙某违反《枪支法》、《军备管制法》和《无线电通讯法》多项罪名。尽管认罪有助于审理,但法院认定其罪行特别严重,对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法院在减刑三分之一后,判处累计监禁44年24个月,相当于4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实际服刑最高为20年。
与此同时,法院下令没收所有查获物品,包括9毫米格洛克手枪、M4和M16突击步枪、弹药、多种杀伤性爆炸物、C4炸药、防弹衣、防化面具、无线电信号干扰器、远程信号传输设备及其他军事装备。
该案被视为芭堤雅检察官办公室的重大诉讼,自逮捕之日起不到三个月即获法院判决。
当局表示,快速结案反映了警方、检察官和司法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依法将案件绳之以法。
突击步枪、C4炸药、防弹衣、信号干扰器,每一件都在指向“这绝不是私人收藏”。
有些装备不该被私人拥有,有些选择一旦做出,就没有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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