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行动是在对包括曼谷5处、暖武里府1处和北柳府1处,共计7个点的住宅和在线人民币兑换店进行搜查后展开的,所有嫌疑人被指控“未经许可从事外币兑换和跨境汇款业务”。
当前,无国界金融技术发展迅速,使得跨境汇款更加便捷快速,但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转移非法资金的工具。
因此,警方持续监控通过社交媒体提供兑换服务的行为。
调查发现,嫌疑人通过网站、Facebook 群组、页面和个人账户打广告,接收人民币和外汇兑换。
他们提供服务,包括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系统进行人民币充值,以及人民币与泰铢的兑换。
为了吸引顾客,他们提供的汇率低于一般金融机构,然后通过服务费和约0.10-0.25泰铢/人民币的汇率差价获利。
一旦商定汇率,顾客会将泰铢转入该团伙的银行账户,随后嫌疑人会根据顾客的要求将人民币转入其支付宝账户。
经查,所有嫌疑人均未获得泰国银行(央行)的许可经营此类业务。
随后,警方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搜查令,并进行搜查和逮捕,同时查获了大量相关文件和证据。
对资金流的检查发现,该团伙的总流动资金超过3000万泰铢(约合634万人民币)。
初步调查中,所有嫌疑人均供认不讳,承认确实通过社交媒体提供人民币兑换服务,并依靠中国人网络开设支付宝账户以向客户转账,并承认从未获得财政部长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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