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媒报道,2026年1月9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副署长塔纳等高官下令,由下属警员根据中国石家庄公安部长安分局发出的逮捕令,在曼谷辉煌区一处公寓及清迈府杭东县的一处住所,逮捕了三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
杨某(音译,下同,41岁)、王某(46岁)和李某(46岁)。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其中国护照已被注销。
资金进入系统后,财务部门会汇总数据并直接上报给三名指挥头目:
负责日常运营控制的杨某、负责市场营销和寻找客户的李某,以及负责财务和行政工作的王某。由他们知情并指挥转移这些资金。
最终,当需要支付回报时,公司却无法按约偿还。
经查,共有超过8000人受骗进行投资转账,涉案金额超过16亿元人民币,约合70亿泰铢。
作案后,所有涉案人员逃离中国,分散前往多个国家,后入境泰国藏匿,并分散潜伏在多个府。
调查还发现,他们为了迷惑泰国当局,还申请了学生签证,谎称入境泰国是为了在教育机构学习。
随后,中国当局吊销了所有涉案人员的旅行证件,并通过双方情报共享,查明这三名同伙已入境泰国藏匿,于是展开上述逮捕行动。
经审讯,李某否认指控,声称自己只是公司的“傀儡账户”持有人。
杨某和王某则供认,事发后他们逃至泰国,谨慎地居住在公寓内,深居简出,不与任何人来往,一次性大量囤积生活用品和消耗品存放在住所。尽管小心隐藏,仍被逮捕。
目前,泰国当局已向他们下达撤销在泰居留许可及离境令,随后将其拘留,等待遣返回中国依法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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