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媒消息,8月5日,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对一起中国公民遭同胞杀害案件作出判决,4名中国籍被告因犯“预谋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须向两名受害者家属各赔偿30万美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4名被判刑的被告分别为任家盛(音译,37岁)、叶义勇(音译,35岁)、江宝(音译,49岁)和黄勇(音译,40岁),法院依据柬埔寨《刑法》第200条,裁定4人“预谋杀人罪”罪名成立。
2025年7月18日,居住在西哈努克市某酒店的两名中国公民,43岁中国女子张如菊(音译)和39岁中国男子董元元(音译)被报失踪。
警方调查显示,两人在西哈努克市一家酒店内遇害后,遗体被运往干拉省国通县,并被抛入百适河。
7月23日,两人的遗体在干拉省大岛县百适河中发现,经确认正是此前失踪的两名中国公民。法医鉴定结果显示,两人系遭杀害后抛尸河中。
男尸体在被发现时,其腰部被绑上一袋重达32公斤的沙袋。
案发后,干拉省警方与西港警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侦查。
2025年7月31日,警方在金港高速公路西哈努克市出口处抓获任家盛、江宝和叶义勇3名中国籍嫌疑人。
同年8月2日,警方又在金边市某住宅区展开行动,再抓获黄勇等4名中国籍嫌疑人,全案落网人数累计7人。
法院此次首先对任家盛、叶义勇、江宝和黄勇4人作出判决,4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3名中国籍被告将另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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