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市初级法院于5月3日作出决定,对12名涉嫌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简称“电诈”)的外籍人员依法实施审前羁押。其中包括11名越南籍嫌疑人和1名中国籍嫌疑人,案件涉及以虚假投资为诱饵实施的“在线诈骗”。
据悉,被告包括吴清龙(音译),男,40岁,中国籍;以及另8名男性和3名女性越南籍人员。
根据金边市初级法院调查法官签发的裁定书,上述12名被告已被移送至金边监狱及第二教改中心羁押,等待后续司法程序处理。
经查,这批嫌疑人被指控以有组织形式实施电诈活动,其作案地点位于金边市棉芷区宋仁积3分区一栋名为“ZHUOYUFENG”的公寓。相关犯罪行为发生于2026年4月期间,直至4月21日被执法部门查获。
根据《反电诈法》规定,上述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并可并处罚金最高达10亿瑞尔(约合25万美元),同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财产。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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