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丈夫酒店后改做"皮肉生意",越南女老板因组织非法交易获刑6年


 

据越南媒体ncongly报道,2月26日,越南清化省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组织涉黄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黎氏容(女,音译自越南媒体,下同)因在其经营的酒店内组织涉黄交易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附加罚金4000万越南盾。

另有4名涉案员工因协助组织涉黄交易活动罪,分别被判处5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清化省警方调查,案件发生在2024年,被告人黎氏容从丈夫手中接手涉事酒店后,不仅没有合法经营,反而将此处作为据点,网罗多名涉黄女,将酒店变成了一个隐蔽的非法涉黄交易窝点。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并扩大"业务",黎氏容雇佣了4名男性员工:黎春俊、黎春合、杜文杨、高文览,担任前台接待。这4人分工明确,不仅负责前台接待,还充当"中间人",负责与客户接洽、商谈价格、安排房间并调度涉黄女。

清化省警方查明,该窝点运营方式隐蔽,利用正常酒店作为掩护,通过熟人介绍或线下接触的方式招揽客户。交易多安排在酒店的三楼和四楼房间进行。

 

2024年12月28日晚22时15分许,清化省公安厅工作组经过缜密侦查,对该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行动当场查获多对正在进行非法交易的男女,将这个隐蔽的涉黄窝点一举捣毁。

 

据调查,仅在2024年12月23日至28日的短短几天内,该团伙就组织了数十次非法交易活动,非法获利超过3100万越南盾。其中,员工黎春俊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直接安排的交易次数最多,情节较为严重。

 

案件移交司法程序后,清化省人民法院于2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悔罪。法院经审理认为,黎氏容作为酒店经营者,无视法律法规,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组织涉黄交易,社会影响恶劣;其余4人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均为共犯。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主犯黎氏容: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00万越南盾;从犯黎春俊:判处有期徒刑6年;从犯黎春合: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从犯杜文杨: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从犯高文览:判处有期徒刑5年

 

对于现场查获的客户及涉黄女,清化省警方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

 

此案的宣判,有力打击了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越南执法部门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治安稳定的坚定决心。

 

转载请注明出处华人站华人新闻,华人中文网 » 接手丈夫酒店后改做"皮肉生意",越南女老板因组织非法交易获刑6年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