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congly报道,经过5天审理,越南北宁省人民法院2月6日下午对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46名被告人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分别判处刑罚。该团伙在柬埔寨设立窝点,针对越南境内实施诈骗,该团伙诈骗数千名受害人,涉案金额近10000亿越南盾。
经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层级清晰、分工明确,整体运作受控于外籍人员(自述为中国籍,身份信息仍在核查中)。多名越南籍被告人担任翻译、小组管理及话务分配等关键职务,为团伙实施诈骗提供直接协助。审判机关认定,该案属有组织犯罪,犯罪活动持续时间长、涉案范围广、社会危害严重。
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参与程度,北宁省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杜文义、丁如琼、壬寸保、范氏贤庄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阮文孟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被告人武成心、阮氏芳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被告人陈孟俊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被告人韦庭德另涉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武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17年不等;被告人黄玲芝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除刑事责任外,各被告人还被判令连带赔偿1388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起诉书披露,该诈骗团伙自2023年底至2025年1月在柬埔寨柴桢省巴域市设立窝点,通过网络招聘、熟人介绍等方式招募越南籍人员,实施针对越南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
具体手段为:冒充越南乡坊公安、县级公安等执法人员,以“更新公民身份证信息”、“为14岁以下儿童同步身份数据”、“办理电子健康档案”等为由,诱导受害人访问伪造的“公共服务”网站,下载安装含木马程序的虚假APP,进而远程控制受害人手机,窃取银行账户信息并转走资金。
据统计,该案共有13543名受害人,涉案金额逾9720亿越南盾。其中一名受害人被骗金额超过100亿越南盾。
2024年9月至10月,调查机关先后接到黎文孟及其妻桥氏花、阮氏理等受害人报案。三人均称,在接到自称公安人员的电话并按要求安装应用程序后,银行账户内资金被转走,损失分别达41亿越南盾和8.16亿越南盾。
接报后,越方侦查部门综合运用多种专业侦查措施,从涉案电子设备中成功提取关键数据,逐步厘清团伙架构、人员身份及犯罪手法,为全案突破奠定基础。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诈骗手法,北宁省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特别提示公众:切勿轻信自称乡坊、街道干部或公安人员要求“线上更新信息”的电话;如需办理户籍、身份、医疗等相关行政手续,应直接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相关职能部门;若不慎点击可疑链接或安装来源不明的应用程序,应立即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关闭手机,防止不法分子获取短信验证码或生物识别信息;如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向就近公安机关报案。
越方司法机关同时表示,对组织、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对企图赴柬埔寨等国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司法机关正告:法网恢恢,任何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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