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华东师范大学周敬青教授看来,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重点要解决三个问题,即“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以下是她在“初心讲堂”的演讲。
依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一百多年来,不断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以纪立党、以纪兴党、以纪强党,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经验。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我看来,重点要解决三个问题,即“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今天的演讲,我就围绕这三个问题跟大家作些交流。
“知其然”:解决纪律认知“是什么”的问题
政党一般都有政治纪律要求,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按照政党纪律对其成员约束力强弱,可以把政党分为两类,即强纪律型政党和弱纪律型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相比较,无产阶级政党更加重视纪律约束和纪律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政党的纪律规范内容上的严明性、执行上的严格性普遍强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这主要是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一般都饱经残酷的战火洗礼,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而弱纪律型政党的纪律则比较松散,往往不注重基层组织和普通党员的党纪要求。如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对于普通党员党纪要求比较弱,但在政党的上层政治精英党员中,则存在比较严格的纪律约束,通常在议会中专门设置监督维护党纪执行的“党鞭”,对本党议员在议会的行动进行严格督导。
从世界政党的政治实践看,如果一个政党缺乏必要的纪律约束,就会组织涣散,丧失凝聚力和战斗力,甚至会腐败丛生,党败政息。如,苏共二十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二百万党员时,打败了法西斯;近二千万党员时,亡党亡国。导致这一结果固然有多种缘由,但苏共忽视党的政治建设,党纪废弛,党内形成腐化堕落的特权阶层,最终心中没有人民而被人民抛弃,应是根本原因。
中国共产党是纪律严明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广义上,党的纪律既包括经由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制度文件明确规定的行为规则,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主要依靠党员的党性觉悟来确保实现的自我约束的政治规矩。狭义上,党的纪律一般专指党内法规中的行为规则部分,即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中所规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就党的纪律的内容而言,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涵盖党的纪律各个方面,其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维护党的政治路线、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同时,以“六大纪律”为基础,我们党还会出台一些针对特定工作的纪律,如,党的人事纪律、换届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这些纪律指向性约束更具体。另外,为推动某一类重要纪律的贯彻落实,还会出台系列单行行为规则。如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严明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在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高度,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严明的纪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宣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体现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强勇气,突出了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自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重大部署。其中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前面加上“全面”二字,不仅是新提法,更是新任务,契合“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等二十大报告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
“知其所以然”:解决党纪教育“学什么”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既是直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为的纪律戒尺,也是定性定量处理违纪党员和党组织的准绳。从某种意义上说,其他党内法规只是在行为规范的意义上判断党员或党组织的行为是否合规,而《条例》则更多地承担了提供处分依据的惩戒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对《条例》进行修订,其目的就是从党章这个总纪律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纪律笼子。2023年新修订的《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2023年版《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么多内容怎么学?在我看来,重点在于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人民群众诟病较多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二是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一是坚持责任全链条,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条款。二是坚持管理全周期,明确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中充实“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三是坚持对象全覆盖,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三是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条例》主要体现惩戒功能,但是惩罚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条例》反向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针对部分党员干部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的行为,《条例》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的处分规定。着眼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在某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为,《条例》作出明确处分规定。此外,《条例》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加对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条款。
四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知其所以必然”:解决严明党纪“怎么做”的问题
党的纪律建设始终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和政治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特别注重加强革命队伍的纪律建设,为赢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坚实基础。新时代新征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坡山更陡”的攻坚克难期,必须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以“抓铁有痕”的坚定意志,筑牢“铁的纪律”的笼子,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堪当民族复兴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铁军。一方面,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纪律首先是也必须是自觉的纪律,要靠党员的高度自觉自律来维护。由于承平日久,绝大多数党员没有受过严格组织生活的锻炼,不太了解什么是党的纪律,什么是党规党法,缺乏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就是一些入党几十年的老党员,自觉的纪律观念也有些淡薄了。因此,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完全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之上,让要我学纪律、守纪律,转变为我想学纪律、守纪律,使党的纪律成为虔诚自觉的心学心律。另一方面,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真正在政治上、情感上和行动上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格执纪,让铁纪长牙发威。党的纪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但立规易、执纪难。为此,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敢于向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亮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纪律建设规律,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国家监察三个全覆盖,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同时又是铁的纪律。对于违反纪律、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必须给予应得的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应给予刑事处罚。只有增大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成本,真正让他们深刻感受到制度“长牙”咬人很“疼”、纪律“带电”击人很“痛”,才能更好起到警示作用。特别是对那些反复教而不改,不收手、不收敛的腐败分子,更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否则,就不能保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就不能纯洁党的组织,就会影响党的战斗力。当然,追究党员的违纪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执纪程序,坚决杜绝假借执行纪律,排除异己,打击报复和栽赃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
要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形成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应当看到,一些基层党组织依然存在着软弱涣散状况,组织力薄弱,政治功能弱化,丧失战斗堡垒作用。经过这次纪律教育,要把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有效执行起来,使党员和党员干部得到严格的组织生活的锻炼和党组织的有效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犯党纪现象。长期以来,一些位高权重的“老虎”落马,暴露出的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严重冲击公众良知底线,严重损害党的光辉形象,令人触目惊心。如果在这些腐败分子初始违纪时,能及时给予咬耳扯袖教育纠正,或许不至于最终落入无法回头的深渊。经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一定要慎独慎初慎微,不论职务多高、权位多重、工作多忙,都必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坚持过组织生活。在党组织内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内部,要养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团结一致、生动活泼、纪律严明的局面。
新征程新使命,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思想者小传】
周敬青,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党章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作者照片由本人提供)
转载请注明出处华人站华人新闻,华人中文网 » 周敬青: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搞清楚这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