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10个月的重庆外建集团原第三工程公司副经理刘飞回国投案



日前,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指挥、重庆市委追逃办会同涪陵区监委扎实工作下,涉嫌受贿犯罪、外逃10个月的重庆外建集团原第三工程公司副经理刘飞回国投案。

这是涪陵区监委成立以来成功追回的首名外逃人员,也是重庆市今年以来“落网”的第7名外逃人员。

刘飞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伙同重庆外建集团原第三工程公司有关人员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涉案资金上千万元。刘飞于2023年2月外逃。

海外不是法外。重庆市委追逃办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委领导靠前指挥,提出具体要求,将刘飞案作为重点个案挂牌督办,市委追逃办组织专家团队多次下沉督办,指导涪陵区组建专班,共同研判分析,细化追逃策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委追逃办的统筹指导下,涪陵区监委认真制定追逃计划、细化工作措施,为查清事实、开展追逃打牢坚实基础。专案组全面收集刘飞经济往来及海外生活状况等基础信息,依法采取有关措施阻断其从国内获取资金的渠道。

追逃措施从未停止,刘飞却依然心存顾虑。对此,专案组多次联系刘飞的亲属及朋友,通过他们传递信息、讲清政策,帮助其放弃侥幸心理、打消思想顾虑。最终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刘飞主动回国投案。

踏上国土那一刻,刘飞如释重负。他说,在国外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偶尔跑网约车维持基本生活,10个月来体重降了20多斤,没睡过一个安稳觉,“飞机落地的同时,心也落了地”。

刘飞回国投案是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追逃追赃部署,坚持案件查办和追逃追赃一体推进、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同向发力的成果。今年以来,重庆市委追逃办组织办案单位展开逐案研究,全面梳理盘点事实证据、进展情况、问题困难,逐案形成任务清单,分类精准施策。至今,已追回外逃人员7人;其中,1名涉嫌挪用公款、潜逃时间长达26年的外逃人员被抓获归案。

在此过程中,重庆市委追逃办坚持追逃追赃并重,扎实做好赃款追缴工作,一方面通过扣押、收缴、司法审判以及动员退赃等方式追缴赃款,另一方面督促办案单位及时依法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加大跨境追赃力度。“外逃永远没有出路,我们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天网行动’,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坚决打赢追逃追赃攻坚战持久战。”重庆市委追逃办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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