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要求判刑一年
2008年12月,赵斗淳因在安山市一座教堂前绑架、性侵犯和严重伤害一名8岁女童而被判处12年监禁。12年刑满释放后,他于2020年12月出狱,但韩国大众一直对他重返社会深感不安。
为确保公共安全,法院在他出狱时颁布了多项限制条件,其中包括赵斗淳在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设备(电子脚镣)的7年期间,必须遵守晚上9点至次日早晨6点禁止外出、禁止过度饮酒(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3%)、禁止进入学校等教育设施、禁止与受害者联系和接触(距离住处200米内)、诚实完成性侵犯再犯预防程序等规定。
然而,去年12月4日,赵斗淳因家庭纠纷擅自离家,并在社区内逗留了约40分钟,期间还接近了警方设置的治安岗亭。
这一行为立即触发了警报系统,引起警方的高度警觉。随后,检方和安山保护观察官迅速出动,将赵斗淳带回住处。在面对询问时,赵斗淳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并解释称是因家庭争吵而愤然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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