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5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5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3月,上海市黄浦区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时发现当事一方的两名年轻男子身穿警服,佩戴警用装备,但神情略显稚嫩,行为有诸多疑点。经查,这两名男青年均为未成年人,并非警察。两人交代因“想当警察”,遂在网上购入全套警用装备,佩戴后上街“执勤”。顺着线索,一家违法销售警用装备的网店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近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起案例。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黄浦法院以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网店老板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3万元;判处上游相关人员卜某某、黄某某等4人拘役6个月,处罚金5000元。

张某某于2017年注册某户外用品公司并开设相应网店,主要生产销售腰带等。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张某某自行购买原材料,通过微信在他人处购买“警察POLICE”织标、胶标及刻有警徽的腰带扣,并雇用临时工进行组装生产。在没有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资质权限的情况下,张某某还自行在淘宝店铺上编辑商品信息、上传图片,销售警用装备。2023年5月,民警在广州市将张某某抓获时,当场查获印有“警察POLICE”字样各类标签近900件,刻有警徽标志金属扣的内外腰带共计600根。


现场查获的警用装备 

案件移送至黄浦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讯问了张某某,核实了有关证据,并将张某某的上家卜某某等4人追诉为共同犯罪。经查,卜某某等四人同样在没有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资质权限的情况下,根据张某某的要求,分别生产印有“警察POLICE”各类标识出售给张某某。讯问中,5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违法生产的警用标识

据统计,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张某某在网络平台店铺销售警用腰带2000余根,涉及交易金额超十万元。在张某某处扣押的600余根“疑似警用六件套腰带”涉及金额8000余元。经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证实本案的警用多功能腰带可视为警用服饰,编织腰带及有“警察”“POLICE”字样的标志可判定为与人民警察服装及其标志相仿,易造成公众视觉混淆。因此,检察官认定张某某、卜某某等5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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