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占全省国土面积3成

原标题:贵州划定5万多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区 占全省国土面积三分之一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赵曌杨昌鼎赵紫怡)2月6日,多彩贵州网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扣除重叠部分)已经达到56236.1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根据此前出台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新设立的保护区域也将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贵州将严格限制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禁止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

2月6日下午,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情况和《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2016年底,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划定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结合贵州实际,生态红线区包括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4个大类,涵盖了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12个小类。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扣除重叠部分)为56236.1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在各市(州)面积分布上,最高为贵安新区,占贵安新区规划总面积的41.89%;最低为毕节市,占毕节市国土面积的27.05%;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红线面积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39%和10.53%。

贵州通过划定生态红线并制定管控制度,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关键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核心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张美钧表示,今后新设立的12类保护区域也将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主要体现‘从严’的原则。”张美钧说。除了对生态红线区实施严格的分级管控之外,《办法》还规定,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制,保护不力或抉择导致生态造成生态破坏的将被问责。

“通过划定生态红线并制定管控制度,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关键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核心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张美钧说。

结合贵州实际,《办法》将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红线区,制定了最严格的坝区耕地保护制度

针对贵州耕地资源稀缺、总量少、质量不高的现实,《办法》特别将坝区优质耕地保护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同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定了最严格的坝区耕地保护制度。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强介绍,2016年初,全省各地在坝区183万亩耕地中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类生态红线132万亩,保护率达到72.52%,保护面积比原来增加30万亩,保护率比原来提高了约17%。

“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处处长张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将严格执行《办法》,确保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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