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告,公开征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希望在该案中受骗的群众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于2024年2月29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通告显示,案件涉及4家影视传媒公司及12部电影,其中《麦路人》《痞子爱人》《诗人》3部电影已上映。
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6亿余元
2021年6月,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接辖区一群众报警,称其投资电影拍摄被骗133万元。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影视公司会从电影制作方那里购买很少一部分投资份额,然后对个人投资者夸大份额拥有量,营造虚假盈利从而实施诈骗。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高,2021年8月,兰州市公安局将该案提级侦办并成立专案组展开工作。专案组查明,2019年7月26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电影高票房收益诱导受害人投资,累计收取3000余名投资人共计6亿余元投资款。
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间,专案组在多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历经三波次连续抓捕,分别在北京、深圳、东莞等多地捣毁多个诈骗及吸粉窝点,现场查扣大量作案电脑、手机、虚假合同及话术剧本,抓获审查嫌疑人100余人。经查获电子物证还原。涉及本案的吸粉集团领导层、吸粉集团骨干、诈骗导师、诈骗集团等4个主要层级的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归案,实现了全链条打击。
影视投资诈骗是怎么骗人的?普通人应该怎样防?
“披着合法外衣、作案手段隐蔽且周期长,受害人很难发现影视投资诈骗案的主要特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贺小东介绍道,“8·17”案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几名涉案人员都有正规影视公司从业经历,他们会从正规电影制作方那里购买很少一部分投资份额,但是却对个人投资者谎称其拥有全部份额,然后将很少那部分份额翻几倍加价出售,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根本不可能赚到钱。目前,诈骗钱财多数已被涉案团伙挥霍,剩余一部分费用他们用来购买了很少的电影份额,还有的用来雇佣大量的水军公司。
案件另外具有迷惑性的一点就是,在被告人无法拿到投资收益将其起诉到法院后,他们又能够拿出和电影制作方签署的份额购买协议,这样一来,被告人的请求就会被法院驳回,导致受害人的维权变得异常艰难,因此,公安机关对其是否属于诈骗案也比较谨慎。
“经过近3个月的前期侦查,我们找到了100多名受害人,发现他们被骗的方式几乎一样。表面上看,受害人钱款都进入了犯罪嫌疑人开办的电影公司对公账户,但实际上我们对整个资金进行了溯源,犯罪嫌疑人进入对公账户以后,又进入他人账户,经过三到五级的洗转,最终流入了嫌疑人用他人名字办理的银行卡中。该案还有电信诈骗的资金洗转手段。这也给该案以诈骗案办理提供了依据。”贺小东说。
电影投资诈骗作为近年来的一种新型投资类诈骗,发案率相对于其他类型诈骗并不是最高的,但是一旦发案,常呈现出涉及地域广、受害人数众多的特点。贺小东表示,犯罪集团利用电影市场的制度缝隙、电影份额转手买卖中的乱象土壤,以购买电影份额作为犯罪工具,掩盖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采用电信诈骗线上吸粉手段诱骗受害人,然后利用电诈案件的洗转手段洗转赃款。使该案隐蔽性,危害性,影响性,远远大于传统案件,是一种变异升级的混合型案件。兰州警方一开始就打破传统案件侦办手段,启用有侦办新型信息网络经验的专业队伍,用数据审计研判资金,用大数据串并研判案件是该案侦办成功的关键。
针对此类新型的电影投资诈骗,警方提醒,很多人对电影的拍摄及商业运作模式完全不懂,所有投资都不是只要投了钱就能赚到钱,投资电影也一样,不是简单投点钱,而是需要对该行业相当的了解,仅凭借影视公司项目宣传资料,电影海报以及口头承诺的高额回报便签订投资协议,必然存在极大被骗风险。而且正规的电影投资,几乎不会对个体转让收益。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影视公司的名义把电影份额从制作方那里买下来,再卖到个人手里的时候已经转了好几手了,层层加码,个人是不可能赚到钱的,一定要禁得住高额收益的诱惑,克制内心贪念。
已收到报案材料600余份,仍有部分受害人尚未报案
因该案发案时间长、隐蔽性强,绝大多数受害人都是在发案后近两年时间才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至2021年间,涉案资金大部分被犯罪嫌疑人用于诈骗、吸粉团伙租赁写字楼运营及日常开销,一小部分用于购买电影收益权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剩余部分作为犯罪团伙非法获利且涉案资金经过多个多级账户流转后被嫌疑人挥霍。
专案组通过梳理、电子证据复勘等工作,发现受害人涉及全国30个省份。目前,收到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材料及受害人寄来的报案材料600余份,仍有部分受害人尚未报案,为全面查找受害人,2022年9月26日,兰州市公安局向社会面发布“关于征集‘8·17’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的通告。为更好征集案件相关线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兰州市检察院于2024年1月16日再发通告。
通告称,2022年,兰州市公安局侦破以李某某为首的影视投资诈骗案件,该犯罪团伙精心设计编排话术,包装使用“讲师”“助理”等身份,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采用荐股形式吸引投资人投资股票,后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仅将其中少部分诈骗金额用于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
该案涉及的4家影视公司为: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12部电影:《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麦路人》《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痞子爱人》《钱在囧途》《全心爱你》(更名为《拳头妈妈》或《出拳吧妈妈》)《上海上海》《鲁班地宫》。
该通告发布后,部分近期即将上映的电影也公开发布声明,提醒大家要谨防通过稀释份额或转让收益等进行诈骗的行为。
“我们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对电影发行及制片方开展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了解了电影投资市场合法操作,以及电影投资市场中出让收益份额的市场乱象,对应该案操作手段找不同,一步步揭开了该团伙利用合法外衣实施犯罪的面纱。”据贺小东介绍,该案是兰州市公安局2021年以来,破获的涉案金额较大、核案人数较多的典型案例。该案的侦破也在全国范围内对此类变异型投资类诈骗案件起到了宣传警示作用,引导投资者做好自查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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