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民事法庭命令一家公司向一名员工赔偿 20 万迪拉姆,此前,该公司指控该员工伪造合同以提高薪资待遇。
该员工随后也提起诉讼,要求他工作的公司向他赔偿 50 万迪拉姆,声称公司对他提出了虚假投诉,以迫使他放弃劳动权利。
这名员工说,公司的虚假投诉导致他被禁止旅行,使他无法探望生病的母亲,也无法参加母亲在家乡的遗体告别仪式。
在警方的报告中,公司指控员工伪造雇佣合同,将其基本工资从 5000 迪拉姆提高到 20000 迪拉姆。
然而,刑事法庭却宣判该员工无罪,称公司老板的投诉是恶意的,目的只是为了迫使员工放弃劳动权利。
法院裁定公司老板赔偿员工 20 万迪拉姆,并支付 5%的法定利息。法院还命令公司承担司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