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绝不容忍利用金融体系来犯罪的人。政府目前采取的监管措施恰到好处,足以震慑犯罪分子,但不至于吓跑合法的投资者。
国会8月6日通过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Other Matters Bill),共有16名朝野议员、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参与辩论。
多名议员担心收紧监管措施可能影响新加坡作为全球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竞争力,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在总结辩论时,以一些国际调查佐证说,现有措施正好落在“宜居带”(Goldilocks Zone),即多一分太严,少一分太松。
例如,据今年3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新加坡是世界排名第三的金融中心,仅次于纽约和伦敦;去年的巴塞尔反洗钱指数(Basel AML Index)则显示,新加坡面对的洗钱风险,比日本和香港等区域国家和地区来得低。
她认为,维持一个有效和完善的反洗钱机制,对于新加坡作为一个成功的国际金融中心至关重要。
“如果我们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或其他把关者监管不力,我们将失去竞争力。因为合法投机者及资产管理人会觉得他们没有获得足够保障,因而不愿意让资金流入新加坡。”
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
旨在提升新加坡打击洗钱能力
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旨在提升新加坡打击洗钱活动的能力,政府会一并修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CDSA)、所得税法令、消费税法令,以及进出口管制法令等相关法令。
几个关键的改变包括:允许执法机构在不用掌握赃款完整流向之下,制裁协助洗钱者;允许警方或控方在结案前,向法院申请出售会贬值或维护费高的资产,如汽车、船艇和牲畜;赋权警方调查涉及境外环境罪行的洗钱案。
去年8月,警方侦破新加坡历来最大宗的洗钱案,逮捕10人,起获总值30亿元资产。西海岸集选区议员胡美霞发言时提到,有人反馈银行因此出现“反射反应”,要求顾客提供繁琐文件,拖慢了户头审核过程。
就此,杨莉明说,金融机构在发生重大案件后加强检查并不让人意外,尤其是那些受牵连的领域。保持警惕并非坏事,因为这些把关者在防止洗钱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不过,关键在于检查须是“合理和适度”的,不能过度妨碍合法业者和投资者。
她在回应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议员安迪询问时则说,这次修订法案并非为了某起案件,政府会因应新的威胁持续检讨和收紧管制。“打击洗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旅程,采取的措施不能是爆发式的,必须持续关注问题领域。”
目前,执法机构若要申请庭令脱售扣押的资产,须先获得各方同意。法令修改后,当局可单方面提出变卖申请,法庭只要认定资产快贬值或维护成本高,或是同意变卖资产符合公众利益,就可下令脱售。
针对议员询问提早变卖的标准,以及如何评估资产贬值速度等,杨莉明认为要设定一套标准可能不太实际。资产价值取决于调查或诉讼预计需要的时间,以及它们贬值的速度等,相关机构会寻求专业意见。唯有当这些资产无益于调查或庭讯时,才会提前出售。
至今未有潜逃嫌犯成功索回查扣资产
但须主动修法加强程序
虽然至今未有潜逃的嫌犯成功索回当局查扣的资产,但新加坡必须主动采取行动,避免这个可能。
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8月6日在国会三读通过。潜逃出国的嫌犯,未来必须亲自回到新加坡协助执法机构完成调查,才可申请索回被当局查扣的资产。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指出,过去曾有接受调查的人潜逃在外,在调查期间委任律师申请释放他们的资金。尽管迄今为止没有潜逃者成功索回资金,但受调查者留在海外阻碍调查工作,又提出索回被当局查扣的资产是有可能发生的。因此,当局必须主动采取行动。
至于近期的30亿元洗钱案,调查还在进行中,但她透露至今没有潜逃者回到新加坡。
30亿元洗钱案的10名被告在落网一年内被治罪,法院先后充公约9亿4400万元的资产,占了当局起获属于他们的10亿元资产的逾九成。
根据政府6月26日发表的《国家资产追回策略》报告,这起案件去年8月15日侦破,逾400名警员在全岛多处展开逮捕行动,起获大笔钞票、名车和奢侈品等。
多家机构不断追查,警方冻结或扣押的犯罪资产从最初10亿元滚至30亿元。这些资产不仅来自被定罪的10名被告,还属于目前另外被调查的17人。
10名被告已服完刑期,其中八人服刑后被驱逐至柬埔寨,一人被驱逐至日本,一人被驱逐至英国。